Sunday, July 27, 2008

要爱你的敌人~~~

今天在willingdon听布道,又是那位年轻的牧师,再次选择了一个有些争议性的题目:关于复仇。其中有一段经文大意是要爱你的敌人。(罗马书12章17-21节)
17 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18 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 19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20 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 21 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听牧师讲“你的敌人”可以是对你态度恶劣的客户,给你发邮件恶心你的同事等等。心中不由得感叹到底是一个和平的国家,没有经历过战争的创伤,对敌人的定义是如此的随便--要是在国内我们定义这为人民内部矛盾。我想如果放在战争年代他这么讲肯定没有市场,你还要奥斯维欣集中营的犯人如何向德国刽子手奉献;你还要南京大屠杀的受难者如何向日本鬼子让步,才能“以善胜恶”?

细细想来,这两个例子不适合加拿大的白人,因为他们所受的创伤来源于别人对他们的不信任、轻视或背叛,从来没有到以性命相搏的地步。

不过这种宣传至少比中国恩怨分明的阶级斗争更有利于创建和谐社会,就是别死读经,读死经,别人把到架到你儿子孙子的脖子上的时候就不要指着上帝能救你了,赶紧自己想办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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